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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外國科技事業申請第一上市有譜了

金管會開放外國高科技事業申請第一回台上市終於有譜了! 日前證交所提出了修正條文建議,並於98年1月 17日正式公告 (詳見證交所網站: http://www.twse.com.tw/ch/laws/laws_new.php)

2008年9月證交所董事長薛琦率團訪美,造訪UBI 集團董事長王長怡博士,邀請UBI 集團回台上市。針對UBI 回台上市,王長怡博士提出書面建言,期許臺灣證交所能繼美國NASDAQ之後,成為下一個全球高標準生技製藥公司的主要募資平台,並以推動華人生技公司回台上市首件成功案例為指標。基於生技醫藥產業的特殊性,UBI 希望臺灣證交所能比照 NASDAQ市場規範,適度放寬獲利門檻,以接納更有爆發潛力但仍須投注大量資金於研發與建廠的生技製藥公司。

為更有效推動開放外國科技事業申請第一上市,2008年10月王長怡博士回訪薛董事長,建議有關國外科技事業公司來台上市申請條件之獲利規範可參照『高科技事業』申請上市「取具工業局意見書及淨值大於股本2/3」之規定。為維護國外生技製藥公司在台股國際版上市之品質,以保障台灣投資人之權益,王董事長並建議上市公司應以先取得台灣經濟部「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生技新藥公司資格認定為先決條件。薛董事長指示證交所同仁向金管會提出建議。終促成主管機關「建立亞太金融中心整合工作小組」於2008年10月21日第4次會議決議提出修正條文如下: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二十八條之一:外國發行人申請股票第一上市者,若外國發行人或占其整體營業收入百分之五十之從屬公司取得經濟部工業局或本公司委託之專業機構出具其係屬科技事業暨其產品或技術開發成功且具有市場性之明確意見書,合於規定條件者,本公司得出具同意其上市之證明文件。

此條文之修正,將可促成外國科技事業回台第一上市之美事。UBI集團與台灣政府合資之聯亞生技已取得經濟部生技新藥公司認定資格。UBI期許能以高規格回台上市,相信藉由UBI集團在國際生技製藥領域的豐富打拼經驗,加上台灣政府的全力協助,應可創造出具代表性的大型國際級製藥公司,帶領台灣生技製藥產業起飛。



關於聯亞
在行政院開發基金與經濟部的大力支持下,UBI1998101日在台成立「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United Biomedical, Inc., Asia,簡稱聯亞),作為UBI在亞太地區之營運中心,並研發、製造及銷售人用及動物用的免疫治療、疫苗及檢驗試劑等創新型生物製品。

關於UBI
「聯合生物醫學公司」 (United Biomedical, Inc.,簡稱UBI)總部位於美國紐約長島的哈伯格(Hauppauge)市,並在台灣與中國大陸設有子公司,是一開發以人用與動物用免疫治療及免疫診斷產品為主的生技製藥公司。其他相關的訊息請參考UBI網站:https://www.ubi-group.global/